十一月戊午(十九日)福州將軍文煜、閩浙總督李鶴年、福建巡撫王凱泰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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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准沈葆楨函稱,疊次據臺灣府知府周懋琦稟報,該守於十月十三夜抵瑯,十四日與倭將西鄉從道會晤,將以前往來照會,彼此換還。十五日,倭官福島九成送來本處民人租地合同七紙。十八日,風港倭兵掃數登舟,副島九成寄繳風港租約呈詞十一紙,接收遺下營房三十七間。二十四日,將龍山老營兵勇一千餘人分兩起登舟,一面開單交出草房一百零二間、板片一千二百零五片,當派巡檢周有基、千總郭占鼇照數點收。西鄉之船於是夜開駛而去,其餘倭船二十五日盡行放洋等情,馳函知照前來,謹合詞奏報,仰慰聖廑。
硃批: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