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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丙午(初六日)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等奏

【第 77 頁:版面影像】

七月丙午(初六日)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等奏

竊臣衙門於五月初一日,軍機處鈔交欽奉上諭:文煜、李鶴年、沈葆楨奏,遵旨會籌臺灣防務大概情形一摺,准其將閩省存款,移緩就急,酌量動用;如有不敷,即照所請暫借洋款,以應急需等因,欽此。並准沈葆楨等咨鈔奏稿前來。臣等伏查臺灣防務喫緊,調兵募勇,以及購買軍火船砲各件,在在需餉,自宜寬為籌備,以期應手。惟各國向以通商牟利,無事之時,尚於約外多所要求,現因事機萬緊,輒向洋商籌借洋款,雖今日悉意經營者,皆關軍國之計,不至耗財無益,致為彼族所輕,然急而與謀,居奇不免,即使照常議息,分年歸還,要亦不外各省海關按結分扣。恐嗣後部庫之支絀日形,外國之要求日甚,通盤籌畫,實非計之得者。臣等悉心公同商酌,除現由該省業經遵旨議借若干暫應急需外,擬請飭下戶部權衡利害,酌度緩急,非至萬不得已,不可籌借洋款。總期於無可設法之中,竭力籌畫,以濟時艱。

硃批:依議。

——以上見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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