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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道稟總督、將軍

【第 8 頁:版面影像】

臺灣道稟總督、將軍

敬稟者:本月念五日,長勝輪船晉省,已將日本現有兵船始抵琅情形稟明憲鑒。二十七日,接晤英國領事官額勒格里及該國兵船官賈美綸,據云伊等於二十四日前赴琅查看,見有日本兵船一號在彼停泊,已有人上岸,將船上帶來木房暫搭屯住。曾見日本兵船官查問情形,甚屬含混,該領事亦未便過詰。並見有美國人四名在船,李讓禮尚不在內。聞有後幫。二十五日回輪時,又見有日本兵船兩號駛往琅等語。職道當以此次日本兵船來臺剿辦生番,並無奉到明文,亦未另有釁端,實屬違約。向該領事言之,該領事亦以日本此舉為非是。惟據云,傳說日本曾經告知北京大臣,以生番繫屬界外,准其前來剿辦。如有其事,何以並無文函知會?自系日本國人遁辭,藉為搪塞。風聞以

【第 9 頁:版面影像】

後尚有兵船數號陸續來臺,未知確否。

管見日本甫經換約,並無釁端,違理妄動,自應咨請總署照會該國公使,按約責問。倘彼知錯,將兵船撤回則已;如再文過飾非,強辭狡飾,則系該國無故背約,並非釁由我開,似應奏明請旨辦理。若該國公使諉為不知,或系該國亂民妄行舉動,我中國地方,豈能容其混行滋擾?應調集各處輪船,將其驅逐。亦復不受驅逐,惟有將其妄動之咎,照知各國,一面動兵剿辦,以存國體而杜異族窺伺也。愚昧之見,未知當否?伏乞憲臺察核轉咨辦理。幸甚!禱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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