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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版面影像】 署鳳山縣李煐稟 為稟明事:本年二月十三日,卑職訪聞日本官水野遵並同夥洋人一名,由旂后至枋寮前赴琅 一帶遊歷等情。遵查前奉憲臺通飭:洋人給照遊歷,不可輕往番社及內山一帶,致地方官無從保護,照會英領事議覆行知在案。茲該洋人因有遊歷執照,輒由水路往內山琅 一帶,自應照約阻止。卑職聞信,當即飛飭枋寮巡檢會同護洋防番千總照約阻止,一面函請臺灣縣白令面回憲聽在案。茲於二月十九日,據枋寮巡檢王懋功稟稱云云等情。據此,卑職復查該洋人已先於十五日仍由水路回至旂后。 臺灣道批:據稟已悉,仰再隨時查探。以後如有洋人前往琅 一帶遊歷,作何舉動,即行飛稟察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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