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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賦餉(糴運)

【第 23 頁:版面影像】

網所阻。寬者為大滬,狹者為小滬。

彭湖居民,以海為田,以魚為糧,稻穀升斗必仰給臺郡。以地盡沙磧,海風甚厲,艱於播種,惟植高粱、麻豆,亦不足用;一遇凶歉,便致絕粒。陳觀察大輦詳請臺、諸二縣各運粟五千石赴彭,巡檢營弁公同監收;遇凶歉或風颶舟楫不通,以便糶賑,兵糧亦可如期支放。

北路米由笨港販運,南路米由打狗港販運。壬寅六月,臺邑存倉稻穀無幾,每日減糶數百石,不敷民食,暫借鳳山倉榖支放。自柬港運至臺邑,進大港,不由鹿耳門,每石船價八分;陸運每牛車止五、六石,溪漲難行,腳價數倍水運。雍正癸卯,浙江饑,運米一萬石,甲辰補運四萬石;每商船載米五百石,運費每石二錢,未去之船尚有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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