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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臺灣、廈門兩處海口宜建旗燈以便行船

【第 44 頁:版面影像】

論臺灣、廈門兩處海口宜建旗燈以便行船

從前原望生理日暢,但以現今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即中國辛未年)計之,既無加增,並無起色。船稅尚照舊征收,惟臺港兩岸未設引船燈(夜間高懸,以照駛入港之路)。輪機廠已設,原望船隻出入便益,故設立官府、厚給薪水,至今計將二年矣。廈門、

【第 45 頁:版面影像】

奎隆尚未設廠,俱立有引港旗(旗桿插水,以便認港)在彼處港口,然船舶來往,仍不能常保平安。

打狗地方,未經籌費設立引港旗並挖士機器,令水道淺深一律,以便泊船。前年有一通商西人,自行置買引港旗二面,一立港外,一立港口,計費九百元,因官府不肯墊發,託言無款,延至一年,商議終無成局,其人遂將旗移去。據稅務司意見,臺港礁石甚多,誠覺危險,但兩岸甚高,即設燈亦被障蔽,故不必設。此論甚謬。前據赫德所論,臺地迆西一帶,由山腳至海岸,約得平原地闊二十四洋里(每洋里合中國三里又三分里之一),高於海面者不過五十尺。

海岸一帶,青泥每漲,壅於平原之上。其土經漸漬而松,一遇地震,最易裂陷。其陷處深長而曲。復經山泉挾沙灌入,積漸填滿,而日氣所曬,漲為霧靄,往往罩住山岸。加以海風揚沙,高矗半空,障翳益甚。余前年二月間在打狗及臺灣府城,親見此景。

在海中天氣極清、日光極亮之時,所有近岸各山,有不止四千尺至九千尺之高者,一經障翳,有時並尖峰不能望見,故測算須憑海道地圖。此圖經前人幾輩考較摹繪,大都相符。惟內地各山,諸圖不符,有系天清時所測望者,列有記號,最便使人觀覽。他圖未列記號者,皆系有霧時所測,非善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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