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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保護教門

【第 47 頁:版面影像】

論保護教門

臺地難免有可惡瑣事,實由讀書小人用詭詐方法施害於在地之西人,緣讀書人最為

【第 48 頁:版面影像】

有權。即如近日廈門地方,有捏造搖惑民心告白與教士為難者,致令本地講書教士被眾人責打驅逐出境。余見此事甚險,不敢刻延,立到本地衙門請示嚴禁,並即時協同擒拿此等棍徒。

昔年安平城為開花砲攻破後,水師提督烏魯彎適領全營駛至廈門,故捏造告白之人,即經擒獲送官。官立於花旗教士拖米及中國教友四十人面前,笞責二百板歸結,一時傳遍廈門。縣官距廈稍遠,初猶遲疑不來,後帶兵馳至廈門,適教友有被伊親戚劫取財物者,官到亦立予懲治。余思此事,亦適藉水師兵船到廈之力,當經遍諭教友,一時幸得了事,勿得狃以為常,蓋地方官民欺凌教門,原為和約所禁,但和約亦未經載明官應立予懲辦。嗣後遇有睚眥小故求伸理者,應赴中國地方官呈告為是。且爾等如果事事循理,上天必能庇佑,較之告官伸訴,其事更為可據。即和約內備此一條,亦系憐憫教門,使有所恃耳。

余曾馳書詳論艋舺及臺灣南方滋事辦理情形。他處知此事者亦必以余為然。中國人有造予商問此事者,余與反覆辯論,意見相合。嗣後英國大臣如公爵客拉邦以及中國大員、美國執政亦以如此辦理甚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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