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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自序 戴萬生作亂三年,臺灣道、鎮皆殉難。知府洪毓琛亦積勞病故。爾時,北至大甲,南至嘉義,地方盜賊蜂起,官軍南、北、中三路進勦,始克蕩平。其害較烈於林爽文。 德功弱冠時,親見其事,每筆之於書。至光緒甲午,全臺纂修通誌;功忝與其役。爰取林卓人「東瀛紀事」閱之,所載北路攻勦之事甚詳,篇中略釆之。但其書各處爭戰,自為紀略,未合於志書之體,故仿綱目之例,自作亂以至平定,因年系月、因月系日,庶牟尼一串,瞭如指掌。且戴、林二逆作亂,始於彰化,而曾鎮在鹿港招撫義民,白沙坑二四莊、快官三十五莊、線西加寶潭莊、武東牛 嶺戰事多闕。故就所見、所聞,並釆「陳陶村詩稿」所載三忠以及丁觀察曰健「治臺必告錄」所紀斗六等處殉難人員官銜姓氏纂輯其中。其間草莽效忠之殉難義民、積勞病故之員弁,准建入昭忠祠者,附載於下卷。庶忠臣義士不至與草木同腐矣。 乙未以後,書籍多散佚,此稿幸得猶在,竊恐過此以往,搢紳先生莫能道其軼。爰亟登之,以俟輶軒釆訪焉。若云問世,則僕豈敢! 凡例 一、是篇為修誌而作,故仿綱目之例。 【第 2 頁:版面影像】 一、是編後加以論斷,亦欲表忠臣義士,並推原致亂之由,亦稗史一種也。若收入誌乘,不必加論斷。 一、林卓人誤以張三顯居石榴班,誤以斗六有城,誤以先入彰城者北軍,故特正之。 一、戴逆擾亂三年,間有忠臣義士未經收入者,請補錄之。 一、是編所載皆是大戰、大事以及殉難陣亡人員,亟詳書之以便收入志乘。其餘小事以及不足重輕者姑置之。 一、是編分上、中、下三卷,上、中卷載事實,下卷將在營病故人員、殉難陣亡兵勇,准入昭忠祠而未載入上、中卷者諸芳名備載之。 一、在地殉難陣亡諸勇,惟嘉義有請准入祠,其芳名已付載下卷,其餘各縣容俟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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