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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官來台投書及遵釋夷囚奏

【第 145 頁:版面影像】

夷官來台投書及遵釋夷囚奏

【第 146 頁:版面影像】

奏為恭摺具奏、仰祈聖鑑事。

本年九月初一日,接總督臣怡良、巡撫臣劉鴻翱會札,本年八月十二日,準欽差大臣廣州將軍耆、署乍浦都統伊、兩江總督牛咨稱:咭唎國現已議撫,將該夷所議條款會摺具奏,內有被虜夷人及被誘漢民,一體懇恩釋放二款。奉上諭:俱著準其所請。欽此。

查福建省惟台灣地方前經俘獲各夷及內地人民與夷交涉被拿監禁者,應即欽遵諭旨,一體查辦,飭即將各夷提禁,查明現存若干名,遴委文武妥員解送廈門,以憑轉送。其有內地民人與夷交涉拿獲監禁者,亦即查明省釋銷案等因前來。臣等謹查台灣兩次所獲夷人,前已遵旨將頭目留存監禁,聽候諭旨辦理。其余概行正法。於正月廿八日具奏在案。茲奉督撫札飭前因,遵將現留監禁之紅夷頭目顛林、夥長律比吧底時、科因諫呢、副頭目怒丈、白夷頭目伊些駱、黑夷頭(目)忍滿、莉、哈吻、叻共九名,當堂提禁,告以現奉大皇帝天恩,淮釋回國。該夷目等聞知,踴躍懽呼不已。臣等飭該府縣即妥為安頓,添置衣履,一面雇配大號商船,遴委奉旨留閩補用之通判銜前福清縣知縣盧繼祖、題補水師右營守備梁鴻寶,在船用心照料,內渡至廈門,交廈防同知報明督撫辦理,並派哨船二隻,沿途護送。漢民黃舟、鄭阿二,一並提釋。正在飭行間,九月初七日,據安平口員報稱:本日有三桅夷船一隻來安平之四草湖洋面停泊,夷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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