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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鳳山縣學明倫堂碑記

【第 16 頁:版面影像】

新建鳳山縣學明倫堂碑記(乾隆十二年)

——碑在舊鳳山縣城學宮明倫堂右壁

禮稱大學始教,皮辨祭菜,所以致敬於先師,以尊道德也。蓋古人因學而有廟,自天子之元子、眾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與凡民之俊秀,莫不造於學。虞庠上下,夏序東西,殷膠左右,無非學舍也。後世重廟而輕學,戟門宮,專崇廟貌,而春秋禮樂,冬夏詩書,無復教之之地。蓋古意之存焉者寡矣!我國家令興,自大成殿外,必有明倫堂以為敷教之地。通郡邑皆舉為法。所以養士之制甚備。獨台灣一隅,僻在海

【第 17 頁:版面影像】

外,前此郡學明倫堂未建。陳清端公璸至,始奮起而經營之。迄今兩廡有六藝齋,為諸生肄業之所。廟與學乃以無缺。蓋興學立教,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鳳邑在郡治之南,學宮獨據形勢之地。廟前伴池,方廣里許,多植芰荷,即志所稱蓮池潭也。余以乙丑(乾隆十年)冬巡行至鳳山,謁先師廟,召諸生講學所謂明倫堂者,湫隘僅數椽,其旁即教諭寢息地,訓導且僦居他室。問所為蓮池潭者,莠民侵牟為利藪,日張網其中,芙渠蕩然無復存者。知邑事呂令作而言曰:鍾琇蒞此二年,念明倫堂之未稱,已度地鳩工,謀於大成殿之右建堂三楹,為講學之所;又修其舊有之堂,以祝于朱子,而並建名宦、鄉腎二祠,以補舊日之缺焉。余許其請。更令清釐地,以還舊觀。越明年,呂令告蕆事,蓋經始於乾隆十年十二月,至十一年六月工始竣,凡費番鏹一千有奇。因求余文記之石。

余嘗以知縣者,知一縣之事也。一縣之事,孰有大於養與教者乎?不知所以教,至並教之地而廢之,其所養者可知已。今呂令之用心甚勤,既力擴明倫之堂,俾為師者有成材之區,為弟子者有受教之所,而又以其餘力建祠,以興賢而勤善,而泮池之水以濬,大小乾邁者鹹悅。余故樂得而志之。

董其事者,本學教諭莊元博、弟子童作楫、卓夢採、余有成、陳正春,例得書於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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