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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志書院碑文

【第 70 頁:版面影像】

明志書院碑文

粵惟世道之昌,乃極文明之盛。國家奄有九有,百二十餘年,列聖相承,治隆化洽。皇帝孕虞育夏,甄殷陶周,甫飭戎車,拓疆萬里,神武丕著,文德彌照,五緯珠聯,二紀璧合,光被四表,瑞應乾垣,宇內同文,海外有截。

興直保者,遠隸台灣,僻居淡北,風士秀美,氣象鬱蔥。髦俊萃臻,弦歌聿起,向文慕義,實繁有徒。夫結想業精,不如居肆,懷寶遠馳,莫若驅鑣,使鼓篋者樂群,擔簦者時術。創興講席,詎曰緩圖。志在聖賢,義利不淆於慮;心存經濟,王霸必究其原。爰標明志之名,冀成致遠之器。

於戲!往昔荷蘭鳩據,鄭氏蟻爭,斯固虎狼之窟宅,鯨鯤之淵藪也。今則海不揚波

【第 71 頁:版面影像】

,野皆樂土,易戰功以禮樂,化甲冑為詩書,摩義漸仁,山川生色。聖朝愷澤之數,聲教之遠,載籍史冊,未獲前聞。猗歟休哉!

余備位台衡,恭膺節鉞,遙遙台海,賜履及焉。樂觀書院之成,有拜手揚言,與多士賡歌太平之化而已。是舉也,舍宅捐租,永定貢生胡焯猷功不可泯,書以為來者勸。

時乾隆貳拾玖年甲申歲孟夏谷旦,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加一級楊撰。

計開佃田租石總收除外所立規條列明於後:

一、佃戶胡旭盧等共二十七名,共耕田八十甲零四釐三毫一絲,共租谷陸佰零陸石九斗九升一勺。

一、年納正供谷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勻丁耗羨銀共十兩三錢六分零,番租谷二十三石三斗四升,社餉銀八兩三錢三分四釐。

一、朱夫子春秋二祭,每年應貼谷二十石。

一、延師束脩,每年議谷一百二十石。

一、董事辛勞,每年議谷三十二石。

一、修葺房屋,每年議谷三十石以為經費;候將來房屋增添,另議酌增。

一、童冠膏夥,每年上下二季,除額費外,餘剩谷石,照人數均分。

一、租谷每年上下二季,各要乾淨量交,不得虛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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