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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

【第 33 頁:版面影像】

婚姻

婚禮者,婚姻往來之禮也。合二姓之好,嚴百世之防。上以承宗祀,下以繼後昆。故君子重之。何謂六禮?一曰「問名」。二曰「訂盟」。三曰「納采」。四曰「納幣」。五曰「請期」。六曰「親迎」。此皆父母主婚。若父母不在,伯叔、長兄、嬸姆、兄嫂皆可

【第 34 頁:版面影像】

。俗例大略如此。

一、問名男家使冰人,俗曰媒人,求女家生庚,寫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庚用紅紙帖直書,中央至末字要雙、不要單。如遇單字,於生字上添一瑞字。帖囊外寫生庚二字。送至男家。男家父母將生庚置於神座上,是晚焚香禱告神祇,用清水一碗置在案上,候三日後,舉家平安、絕無虫蚊飛投水中為清吉。然後憑媒議姻訂盟。

二、訂盟用白金;多少,貧富不同。紅緞、銀針、手環,或用銀環,或用玉環,大月餅、冰糖、檳榔、冬瓜等件,品物豐儉,稱家之有無,實是定例。女家隨其有無,而報以輕重。遂將男家所送月餅、冰糖等物,分送親戚、朋友。納聘亦然。至迎歸之期,各親戚朋友用物相贈,謂之燦�菕C俗名添�菕C

三、納采俗曰「完聘」。用婚書拜帖書二姓合姻之禮,聘金多少不同。多至二、三百元,少則至二、三十元。再備月餅、冰糖、榔檳、豚肩、老酒、燭炮、禮香等物,豐儉稱家有無,無定例。

四、納幣男家用緞綢、布疋等物,令媒人送至女家。此禮富家有之,貧家罕用。嘗與納采並行,合為一禮。

五、請期男家先請日師選擇良時吉日,令媒人送至女家,俟其再用日師覆驗,果無相沖,然後許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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