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7 頁:版面影像】 --以上計大、小租榖一千二百五十五石零一升六合、銀四十三圓三角二瓣三周。 一、紅毛港徐熙拱原帶納大租榖八十石。 一、新竹城內中巷瓦屋一座。 一、開銷德化社塾師脩金及佃首各款經費計榖一千一百五十三石。 一、開銷明善堂塾師脩金及各款經費五百七十三圓六角九瓣。 番社社倉 一、竹塹社:在新社,距竹城東北八里。 一、中港社:在媽祖宮南,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 一、新港社:在苗栗西北,距竹城南四十里。 一、後壟社:在後壟街南,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 一、貓閣社:此社合貓里、嘉志閣為一社;在苗栗南,距竹城五十五里。 一、通霄社:在通霄街東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 一、貓盂社:在通霄南,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 一、苑�堛嚏G在苑�媯顗F,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 一、房里社:在房里街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 一、日北社:在苑�媯顗F,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 【第 18 頁:版面影像】 一、日南社:在大甲城東北,距竹城西南九十里。 一、雙寮社:在大甲城西北,距竹城西南八十八里。 一、大甲東社:在大甲城東,距竹城九十五里。 一、德化社:在大甲城北,距竹城七十五里。 一、麻薯社:在大甲南,距竹城九十八里。 謹按:社倉之設,「廳志」載云三十四所。光緒四年劃歸淡屬而外,新邑管下僅一十五所。然久廢不修,空存社倉之名,而無社倉之實;數十年締造維艱,廢於一旦。令復纂入志書者,亦望後之君子顧名思義,克復於將來云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