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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學

【第 100 頁:版面影像】

社學

「廳志」載云:『社學凡六』。今將劃歸淡屬而外,屬新竹轄下者凡四:一、竹塹社;一、後壟社;一、蓬山社;一、大甲東社。又「廳志」列於義塾者,如中港社、貓里社、通霄社、新埔社,計四處。同治年間,即多廢弛;以今考之,仍屬社學。嘉慶二十年,中港社番胡經國蒙臺灣道縻奇瑜取入佾生。道光元年中、壟、新、貓四社眾番稟請四社公租口糧榖九百石內抽出八十石,永為育才學租,教訓番童,鼓舞後學;如有新進佾生,上流下接。餘社尚未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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