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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沿革 新竹縣,舊隸淡水廳。 淡水廳之設,始雍正元年;其前隸於諸羅(即今嘉義縣)。雍正元年,御史吳達禮奏請諸羅北路增設一縣,曰彰化;並設淡水廳,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仍附彰化治。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北刑名、錢榖專歸淡水同知管理。〔道光六〕年,劃三貂遠望坑以北歸噶瑪蘭廳管理。光緒四年增設臺北府,淡、新分治:又劃竹北二堡土牛溝以北(與淡水桃澗堡毗連),歸淡水縣轄。新竹縣管轄,計分竹北一堡、竹北二堡、竹南一堡、竹南二堡、竹南三堡、竹南四堡。 光緒十四、五年臺中添設一府,名曰臺灣府,以苗栗縣歸入臺灣府管轄,新、苗分治;劃竹南一堡中港溪、南條溪以南之地,歸入苗栗縣管轄。新竹轄下,僅竹北一堡、竹北二堡、竹南一堡(其中徵收地租,竹北一堡、竹南二堡另於各堡中分有上、下堡名目)。光緒二十年,知縣范克承詳請更改竹北一堡為竹塹堡、竹北二堡為竹北堡、竹南 【第 2 頁:版面影像】 一堡為竹南堡。光緒二十一年正月,臺北府知府管元善諭定:嗣後新竹各堡以三堡而言,俱各遵照。 光緒二十一年創設新竹支廳,仍以竹塹堡為竹北一堡、竹北堡為竹北二堡、竹南堡為竹南一堡。二十三年六月十日,再改新、苗兩支廳為新竹縣。竹北一堡添設辦務署二:一在新竹縣城、一在樹杞林街;竹南一堡添設辦務署一:在頭分街;苗栗一堡,以支廳改為辦務署;苑�堻馫K設辦務署一(即舊時之竹南三堡、苗栗縣之苗栗二堡也),大甲堡添設辦務署一(即舊時之竹南四堡、苗栗縣之苗栗二堡也),竹北二堡添設辦務署一。統計新竹縣分為七堡,添設辦務署七,歸新竹縣廳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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