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65種:臺灣府志 →臺灣府志卷五 賦役志→雜稅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雜稅

【第 140 頁:版面影像】

銀四兩二錢,共徵銀八兩四錢;一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縺一十一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六十四兩六錢八分;蠔八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四十七兩零四分;泊二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採捕烏魚給旗九十四枝(每枝徵銀一兩零五分),共徵銀九十八兩七錢。

蔗車九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五十兩零四錢。康熙三十二年新陞蔗車二十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一十二兩。

諸羅縣

罟、繒、、縺、、蠔一十九張條(每張條徵銀不等),共徵銀一百一十四兩二錢四分(內罟一張,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繒二張,每張徵銀四兩二錢,共徵銀八兩四錢;一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縺五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二十九兩四錢;蠔八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四十七兩零四分;二條,每條徵銀五兩八錢八分,共徵銀一十一兩七錢六分)。

牛磨一首,徵銀五兩六錢。

蔗車二十二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百二十三兩二錢。康熙三十二年,新陞蔗車三張(每張徵銀五兩六錢),共徵銀一十六兩八錢。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2 頁
[上一頁] [最前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