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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廟

【第 183 頁:版面影像】

廟

城隍廟

城隍既祭於壇,而復崇之廟貌者,祀以人道也。凡新官入境,必致肅齋宿而後履任;祈禱水旱,必先牒告以及民間雞豚操祝,神尤效靈焉。

城隍廟祝文

維康熙某年某甲子二(八)月某甲子朔、越某日某甲子,某衙門某官某等敢昭告於本府(縣)城隍之神曰:惟神玅用神機,生育萬物;奠我民居,足我民食。某等欽崇上命,忝職茲土;今當仲春(秋),謹以牲醴,用伸常祭。尚饗!

旗纛廟

考舊例,鎮營西北隅祀軍牙六纛之神,守禦掌印官署其事。中設六纛神位二,祀後以霜降日祭。今臺灣無旗纛廟,鎮、協各官於霜降前一日,率軍士盛裝、鎧仗到教場張幕駐劄;至霜降日,設少牢、醴帛祭之,禮行一獻。畢,仍裝束結隊回營(祝文隨時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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