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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頁:版面影像】 東勢社番 東勢社番者,在濁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蘇澳,凡十六社。嘉慶十五年,噶瑪蘭既入版圖,西勢民墾已定,楊廷理乃遣三籍頭人,往大濁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粵民人開墾,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歸化,益不敢較,于是膏腴悉為民有。通判翟淦與楊廷理議請總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處所存給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謂之加留餘埔,仍官為召佃,以三籍頭人為佃首,經理收租,按社計丁而分給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墾成造冊,詳定其製。 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絲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 加禮宛社,距城十六里,通事一曰龜劉,土目一曰武歹加禮,番丁男婦四百五十三口。 【第 81 頁:版面影像】 流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武歹奪,番丁男婦九十八口。 掃笏社,距城十四里,通事一曰武瀝大里滑,土目一曰富籠,番丁男婦三百三十一口。 芭荖鬱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阿返,番丁男婦九十二口。 歪仔歪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奪眉黨,番丁男婦九十六口。 貓里府煙社,即馬荖武煙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武裂末加眼,番丁男婦一百十九口。 南搭吝社,即馬魯煙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比蘭,番丁男婦九十三口。 武罕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九敏,番丁男婦一百三十三口。 打那美社,即打納美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那眉貓荖,番丁男婦二百零四口。 打那岸社,即打郎巷社,土目一曰那爻擔武郎,番丁男婦一百零八口。 猴猴社,距城二十五里,土目一曰罩伯,番丁男婦一百二十四口。 其澤簡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曰那爻甲武烈,番丁男婦一百口。 泉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三百八十三甲四分八厘九毫三絲六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 奇武荖社,距城二十五里,通事一曰鬥氏打嚕媽,土目一曰遠嚕劬令,番丁男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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