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71種:臺灣日記與稟啟 →臺灣日記與稟啟卷三→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第 256 頁:版面影像】

刀沒利而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論出,朝野諠譁難之;終不能屈。

二十三日,作書復汪辛孜。得汪玉農書;即復。

二十四日,得臬道臺陳書一,汪辛孜書一。

二十五日,作書復臬道臺。

二十六日,得葉玉田書。

陳太建九年,周滅齊;惟營州刺吏高寶寧不下。注:五代志:遼西郡置營州,治和龍城。又十二月,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于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注:黃龍即和龍,今之黃龍府。又十三年,開皇元年也,隋文帝以長孫晟為車騎將軍,出黃龍道(注同上)齎幣賜奚、霫、契丹。注:奚,本曰庫莫奚,東部胡之種也。為慕容氏所破,遺落竄匿松、漠之間;後稍強盛。霫,匈奴之別種;居潢水北。契丹之先,與奚同種而異類,並為慕容氏所破;其後稍大,居黃龍之北數百里。

陳至德元年,隋幽州總管陰壽師步騎十萬出盧龍塞擊高寶寧。寶寧求救于突厥;突厥方禦隋師,不能救。寶寧棄城奔磧北,和龍諸縣悉平。

二十七日,得汪辛孜及譚桂林書各一。作書復譚。

隋韋世康為吏部尚書十餘年,時稱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謂子弟曰;「祿豈須多;防滿則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辭。」

【第 257 頁:版面影像】

隋書:靺鞨在高麗之北,凡有七種:其一栗末部,與高麗接;其二伯咄部,在栗末之北;其三安車骨部,在伯咄東北;其四拂部,在伯咄東;其五曰號室部,在拂之東;其六曰黑水部,在安車骨西北;其七曰白山部,在栗末東南。而黑水部尤為勁健;即古之肅慎氏也。按:此即今吉林、黑龍江二省地。白山在南;黑水在北:古今不移也。

隋煬帝大業元年,契丹寇營州;詔通事謁者韋雲起護突厥兵討之。契丹本事突厥,情無猜忌。雲起使突厥詐云向柳城與高麗交易。契丹不為備;遂襲而破之。注:隋志:遼西郡、營州並治柳城縣,乃龍城縣。龍城本和龍城;自後魏以來,營州治焉。開皇元年改為龍山縣;十八年改為柳城。

二十九日,得汪辛孜信,始知和議已成。申刻,姜芳坡、劉德杓領餉到營。得朱苕園觀察書一。作書復朱、汪。

四月初一日,赴埤南各廟行香。得汪辛孜第五號信並申報。

初二日,作書致李麗川大令,託領春季津貼銀一千二百九十兩有奇。

初三日,作書致汪辛孜,託領營房工價銀七百三十餘兩。

初四日,作書致汪辛孜,託領運腳銀二百三十餘兩;又書託寄張經甫。得羅肯堂書一、朱苕園觀察書一。又作書致李麗川大令。又得汪玉農書;即復。又得汪鐵舫書。

初六日,得藩臺顧三月二十五日書、李麗川大令書各一;即復。並託李大令撥解二

.本文顯示:共  6  頁 .目前位置:第 4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