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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0 頁:版面影像】 ***** 五月朔日辛未、卯初,詣埤南各廟行香;午初回營。作書致吉林宋渤生觀察,又作書稟叔祖、致四弟及汪上錦,又書致汪辛孜。 初二日,得汪辛孜二十四日十四號書。作書致本部五管帶。又得上海范膏民書一、川沙汪上錦書一。又書致孫、袁二撫墾委員。 初三日,奉撫臺唐批,始見和議已成、臺地已割明文;而撫臺欲設法堅守,不肯交地,始有確信也。作書復汪辛孜。又得汪玉農二十七日書。 初四日,得汪辛孜二十七日信,始知撫臺唐初擬約西洋各國保臺,各國不允;又為紳士所逼,請共堅守,又恐礙和局;乃援外洋例,改為民主國,換掛虎旂矣。即復;並擬稿請代電臺北。江如點自前營至。 初五日,江如點賀節而歸。得譚桂林書及抄寄各電音。 初六日,作書稟撫臺唐,陳時事變動,則後山必乏餉不能復守。請早撤遣防軍;兼自請開缺回籍治病。又書上藩臺顧。又得李麗川大令四月十九日來書;即復。其家眷移寓申江英大馬路德馨里內;問二擺渡信昌隆客棧內同順布號黟縣人吳鰲峰兄自然知悉。 【第 261 頁:版面影像】 又密啟關照本部五管帶。得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書;即復。 初七日,得葉玉田稟,自言病危,請委該屯前哨哨官黃名魁代理。酉刻,又得該屯文案楊鴻鈞等稟,稱葉管帶國廷已不幸于初六日酉刻病故矣。惜哉!補發稟各憲請撤防開缺。 初八日。得朱苕園觀察初一日書,始知臺北民主之議已決,兼聽南郡文武各官自便。又得李麗川大令四月二十四日書,悉知春季津貼銀已領出;除去解繳藩庫各項應解之款八百四十二兩八錢三分六厘二毫零六忽九微九尖,仍餘四百二十八兩九錢七分。作書致譚麗卿,算清去年秋代墊槍子運腳款項。又書致江如點、吳達生二管帶,亦關照運腳數目囑寄交譚也。又作書復朱觀察,又作書寄虎臣兄于京都。 初九日,作書上藩臺顧,又書復淡水李大令及汪辛孜。申刻,奉到藩臺顧四月二十四日手書,言後山防兵如撤,可派輪船東來;惟就近遣撤與調出臺南而後汰併,尚未能定也。又得汪辛孜五月初一、二、三日三信。擬電稿寄臺南,託辛孜代電撫、藩二大憲,兼寄文領請代領四月分餉銀二千零六十五兩四分八厘二毫,又領安撫軍餉一百八十八兩九錢三分五厘五毫。又得汪玉農、江如點書;即復。又收支應局發三月營餉銀二千一百三十七兩九錢八分一厘,又節賞銀八十二兩七錢四分一厘九毫。 初十日,黃名魁自大麻里來見,詢知已故葉管帶軍餉無虧欠;身後事易于了結。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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