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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版面影像】 ***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幾不得過。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樹前。是(純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綱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條崙;午後亦雨。作書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總戎留予于營中過節。得閒作書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託鳳山縣李麗川大令寄滬。 【第 23 頁:版面影像】 初六日,由三條崙沿山北行二十里至雙溪口,臺南防軍五、六、七、八隊駐此。中二槍者五,賞銀二元五錢。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莊,副右哨二隊,一隊駐此。五、六、七隊之駐萬丹者,亦集調於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賞六元。 初七日,東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統領臺南防軍總兵自領中哨、後哨駐此,賞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駐此,賞四元。一、二、三隊駐阿里港,四、、五、六隊駐阿猴。七、八隊駐安平之番薯寮,(純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過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鳳山縣,補閱左翼練兵後哨打靶。未畢而萬錦堂至,李冠英總戎本送予來此,同飲於李麗川大令署中。 後哨用後門槍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賞銀五兩二錢。 李(麗川)送九朝東華錄一部、(黟縣俞正燮)癸巳類稿一部、羅願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閱左翼練軍中哨三、四、五、七隊打靶。用來復槍;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賞銀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縣,住縣署。具稿四次申報。夫價五元。 十二日,謁鎮臺萬、道臺唐、臺南包哲生太守、釐局朱調元太守、營官劉際周、幫帶萬棣花,皆見。拜胡思樵,未見。領洋銀二百兩。作書寄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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