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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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廒,在縣署後,計十間,嘉慶九年,知縣吳兆麟建。道光十八年,知縣曹謹修。咸豐三年,知縣鄭元杰重修(光緒十四年圯)。
義倉,在鳳儀書院照牆內左廊,平列九間。同治十二年勸捐民榖六千餘石,董事生員王應運監理。今顆粒無存,倉亦倒壞。一在港西里阿侯街,縣東二十里,屋五間,同治十二年勸捐民榖三千五百餘石,內除糶賣民間得銀二千二百四十七元四角四瓣、置田六宗外,現存銀一百七十一元四角四瓣、榖二百九十二石,交董事生員陳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