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祖仁皇帝上諭十六條(康熙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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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孝悌,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
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
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
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
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
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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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逃匿,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
聯保甲,以弭盜賊。解讎忿,以重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