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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頁:版面影像】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卷四 疆域(形勝附) 混濛既闢,斯畫封域;故七閩久著於成周,九粵肇開於漢代。惟茲臺地,禹跡未經、張槎不到;元、明以前書,未有聞焉。意天地故秘此雄圖,以俟聖人者出而後乃令獻茲形勝為東南粵區、甌越屏翰,以徵盛世之苞符歟!夫職貢修自重譯,中外原如一家;而區分障扼,有備無患,或亦職方者所有事乎!志疆域。 臺灣府,在古赤嵌。東抵羅漢門莊內門,六十五里(是曰中路);西抵澎湖水程四更,實外地三十里(澎湖縱橫皆三十里);南抵沙馬磯頭,四百六十里(是曰南路);北抵雞籠城,七百九里(是曰北路)。東西廣九十五里、南北袤一千九百四里。西北抵福建布政使司,水程一十一更外,五百四十里。 臺灣縣(附郭):東至羅漢門莊內門,六十五里;西至澎湖轄地,水程四更外,三十里(澎湖地方縱橫皆三十里);南至文賢里二層行溪鳳山縣界,二十里(原至依仁里交界,僅十里;雍正十二年,奉文改至此);北至新港溪諸羅縣界,二十里(溪以南有新港社、新化里,原屬諸羅;雍正十二年,改歸臺灣。今溪南屬臺、溪北屬諸)。廣九十 【第 70 頁:版面影像】 五里、袤四十里。 鳳山縣:東至傀儡山,五十里;西至打鼓港,一十里;南至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北至二層行溪臺灣縣界,七十里。東西廣六十里、南北袤四百四十里。距府九十里。 諸羅縣:東至大龜佛山,二十里;西至大海,三十里;南至新港溪臺灣縣界,八十里;北至虎尾溪彰北縣界,五十里。廣五十里、袤一百三十里。距府一百里。 彰化縣:東至南、北投大山,二十里;西至大海,二十里;南至虎尾溪諸羅縣界,五十里;北至淡水大雞籠城,四百三十四里。廣四十里、袤四百八十四里。距府二百里。乾隆三年,割大甲溪以北至大雞籠城歸淡水防廳管轄,駐劄竹塹。東至大山,十五里;西至大海,七里;南至大甲溪,一百一十九里;北至大雞籠城,二百七十五里。廣四十里、袤四百八十四里。距府三百五十九里。 形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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