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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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嚴男女之別,凡踏青斗草、入寺燒香、登山遊玩,雖小家女羞為之。多以紡車為事。十歲以上,禁不出門。老少出,必以帕蒙面,猶漳州人之蒙「文公巾」也。家少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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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僕,有者非幼即老,足以供事而已(乾隆「縣志」參)。
金門與馬巷同轄,乃馬巷婦女,皆以織布為業,一婦日可獲利一錢銀有餘;而金門婦女,但能紡木綿、績苧而已,其利甚薄。若家制為織機共事織布,其利益正不少也。
後浦之南,有聚而居者,先自惠安移來。婦女皆赤腳;每乘潮退,入海打蠣房、撈蝦蛤,多力習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