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80種:金門志 →卷四 規制志→書院→附錄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附錄

【第 67 頁:版面影像】

附錄

浯洲在勝國為弟子員者,不知其幾。然有書院而又有贍士之租,亦見有司者之加意也。聞之故老,當時書院有學官一員,以主其事;今址尚在,宜講而興之。

蓋浯在今時充員於黌宮者百有餘人,而地瘠業薄,貧寒者多鮮有能造學而肄業者;加以風波之險,出入之際,往往難之。故有一年一至學者,亦有二、三年而一至者。苟於縣學分教,請得一員常在書院,群一洲之書生而時授之業,則耳提面命之下,自有日就月將之益矣。且古者縣令之於民,猶父兄之於子弟;循行勸課,皆常事也。至於讀書而親正句讀,陳倫行而親至其門,皆以其地之便故耳;今浯洲隔海,令長任滿而去者,未嘗一託足焉。而民風恬退,不喜華競;雖有鄉賓之請,亦無有應其禮以至縣庭者。如得學官於書院,則可以代行其典禮;而孝子、悌弟、貞

【第 68 頁:版面影像】

婦、烈女,皆可得而祭也。且古所謂『鄉先生歿,則祭於社』者,浯洲固有其人焉,但未之舉耳。有書院,則立祠有其地;有學官,則主祭有其人。歲時之間,率子弟以行禮,則人自知敬學,而興高山仰止之思;其於風化之助,豈小也哉!幸留意焉(洪受「興復浯洲書院議」)。

金門,人文藪也。其地為紫陽過化,歷代顯宦、名儒先後接踵,科目尤甲全邑。國朝登巍科、隸仕版者,更不乏人。斯地靈之獨鍾乎?抑亦庠序之培植風厲有以基之耳?

考志乘:雍正二年,設金門所社學,其書院之權輿;顧故址湮歿。乾隆四十五年,始建浯江書院,監生徐行健董其成。復有職員黃汝試捐膏伙二千金;惜歿於晉江令,是以堂構雖新,膏伙缺如。會立齋楊公權總兵事,與紳衿林文湘、許鳴鑣、林寅、文成章、林如鏞、許飛雄、許作乂、黃廷珪、林焜熿、陳省三、王星華、許朝英議勸捐。鄉彥吳獻卿者,承父琳公志,捐洋銀四千圓,為膏伙資;計現銀二千,店屋估抵二千。其子學元又捐銀四百修院舍,諸紳衿續捐銀一千五百餘圓。事聞於余,余喜以為前此雖有社學而未有課賞之規也、雖有書院而未有膏伙之設也,成茲舉者,良足嘉矣。因奉大憲章酌配典商,按季收息;並令紳衿議定章程,通詳報部,為經久計。

是役也,非余之振興,乃楊公之慫恿與吳家之樂輸;然非諸紳之踴躍從事,亦不能相與有成也。因紳士之請,欲壽貞&9091&,為記其顛末。至捐題芳名,另勒一石(巡道倪琇「浯江書院碑記」)。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