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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頁:版面影像】 附錄 臺東志陳英 道光以前,卑南生番甚眾。有一番超乎眾之上,稱為卑南王,總管七十二社。七十二社之中,凡有射鹿、殺牛、宰豬者,必送一足與卑南王,名為「解貢」。阿眉常與埤南相鬥,阿眉屢敗,屢被埤南綑縛,殺傷甚多。阿眉因之生畏,甘心歸順為奴,居住卑南側後;其地名曰窩碗,狹小之至。凡埤南耕田種土,阿眉代為出力,如奴僕一般。由是盡力日久,爭心兩化,漸有相親之意。阿眉因窩碗地隘,求埤南王借住海邊一帶。 其時,只有小米、雜糧等物,並無禾、麻、菽、麥。而生番所射之鹿茸及各獸皮等,番頭自帶眾番,往前山枋 兌換。臺防廳因有生番往來,建一公所於枋 ,以便生番住宿。選一譯番語者以為通事,由是賣買日久,番頭漸與人相親。 咸豐年間,有一鄭尚隨番頭進山,觀看風土情形。鄭尚見遍地無禾、麻、菽、麥,即回家帶禾、麥、芝麻各種,復進埤南,教番子播種,回家傳諸眾人。斯時,即有人隨番頭出入兌換者,亦有隨番頭進山於寶藏與成廣澳住家者。中路璞石閣之番子有鹿茸等物,往嘉義齊集街兌換;稅歸鹿港廳。久之,亦有人隨番頭進山,於璞石閣住家者。北 【第 82 頁:版面影像】 路花蓮港之生番有鹿茸等物,往宜蘭兌換,稅歸基隆廳。久之,亦有人隨番頭進山,於花蓮港住家者。斯時,都是吹木火以為光,並無油燈相照。更有枋 、水東 之坪埔,隨番頭進山於寶藏開墾者。 不數年間,埤南之禾、麥、芝麻甚多,無路可售;因於枋 雇船來載。凡有後山之貨物出於山前者,都要枋 公所通事發賣。榖、麥、芝麻賣十包者,通事抽一包;鹿茸,熊膽等物賣十元銀者,通事抽一元。每年麥有一萬包、榖有七千餘包、芝麻有一千餘包;其稅每年只有八百餘歸臺防廳,餘皆通事得之。 由是漸漸有人入山。至同治十二年癸酉,寶藏共有二十八家,成廣澳共只五、六之家,璞石閣共有四十餘家,花蓮港共有四十餘家。實按火燒寺(嶼?)之來歷,本系東港對面,小琉球島人於道光年間徙居火燒寺(嶼?),合共三十七家;鑿井而飲、種土而食,數十年絕無逆犯者,誠可為良民也。其時,坪埔於寶藏住三十餘年,徙居大莊、頭人埔、大陂等處。 迄於同治十三年甲戌,臺灣夏道臺因後山生番甚眾,不服王化,奏明皇上,闢開後山,以和生番;皇上准之。是年五月,委臺防廳袁聞柝乘火輪到埤南採看地方;躊躇四天,仍回臺南。七月初一日,分中、南、北三路而進。南路袁聞柝,並帶綏靖軍自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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