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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鍾制府、魏中丞言事狀(戊戌十月二十六日)

【第 43 頁:版面影像】

上鍾制府、魏中丞言事狀(戊戌十月二十六日)

臺灣今年春夏間嘉、彰交界桐樹多成刀槍之形,王提軍遣人斫取一刀,約長四尺,刀頭一尺四五寸,有背刃刀環,環上垂繐數縷,皆自然生成。職道過其家,曾親見之。又虎尾溪向系濁水,忽澄清七日,民間相傳林爽文及張丙之亂,常有此異。今年地方必有不靖。又臺地年來大熟,內地各省亦熟。臺米無處出糶,業戶苦於有米無銀。一切興作皆罷。至於娼賭之事,游者絕少,無業小民益無從謀食。所謂熟荒也。匪徒皆思為亂。

前奉憲檄,以彰化、葫蘆墩、大肚及虎尾溪諸處匪徒甚多,飭行拏辦,而各屬地方如此數處者,正自不少。特嘉、彰尤甚。此職道所以日夕籌維不安寢食者也。五、六、七月間,雖捕獲盜匪九十餘名,稍覺安靖,而無濟於事。是以稟請收養游民。八、九月

【第 44 頁:版面影像】

間,風謠大起,人心惶懼。職道決意出巡嘉、彰一帶,督捕匪盜。

其時,嘉義則有賴三、陳賽之黨,插旗造謠。又有呂寬、呂九之眾,會飲血酒。彰化則有蔡水藤、張心群匪,結黨製旗。鳳山則有張貢、張生諸逆聚眾搶汛。皆欲乘機滋事。此外,各路紛紛復連報搶劫,人心頗為震動。職道親駐北路地方,督率嘉、彰二縣及該營員嚴捕,先獲賴三插旗造謠一案,及疊劫盜犯,在地正法,而各莊總理董事率領收養之莊丁,整隊迎接於道左者數千人,皆隊伍整肅,匪徒聞風畏懼,乃紛紛解散。各路謠言頓息,道途行旅如常,所有嘉、彰二邑匪徒盜犯捕獲一百二十餘名。鳳山張貢一股,亦同鎮府飛飭臺、鳳二縣會同營委各員,破獲首從逆匪六十餘名,又獲盜犯三十餘名。南北兩路皆平。惟是臺灣盜匪甚多,非捕誅之所能盡。

計職道本年閏四月十六日到任,至今半載,督飭各屬拏獲、斬梟、擬遣盜犯三百餘名,兵役線勇捕費已屬不貲。內有遣犯一百數十名,解郡、解省、配船、渡海、刑具、木籠、囚衣、口糧諸費,需數千金。各屬實形竭蹶,不可不加體卹。且范、賈二令,皆奉撤參之員,交代虧空,更為可慮。職道擬此次捕費由職道及府縣捐備,毋庸議外,所有遣犯解費無出,勢必互相諉延。即如十六年逆匪案內遣犯及各年盜犯,至今未起解者,尚百餘名。是其明證。似當於提存噶瑪蘭充公餘租項下動支若干,交存臺灣府,查明人數,於起解時量為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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