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61 頁:版面影像】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雲貴總督、謚文恪、武陵趙公行狀 武陵趙氏,系出宋宗室朝散郎不 ,居歙之巖鎮。元末,東山先生訪,為詩古文,尤精春秋。明崇禎時,有光道者,以理學高節著稱。其孫元裕,康熙中遷湖南,始為武陵人。子允芝,蚤卒,遺孤宗海,善治生,贅於王氏,族黨依以食者常百數。收葬亡柩甚眾。中歲卒,有二子。其伯,公也,少敦敏好學,長益端謹淵宏。乾隆己酉,選拔學使昆明錢公澧異之曰:生人英也。 嘉慶元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充國史館纂修。 庚申、辛酉兩為順天鄉試同考官。 七年,上親考御史,取第一,補山東道監察御史,奏川、楚善後事宜,上偉之。 十年,充會試同考官,巡北城,掌福建道,轉京畿道,巡通州漕,裁革陋規。 十一年五月,奏糧船起剝事,發諸積弊。漕竣,轉刑科給事中,稽內倉。丁卯鄉試,為江南副考官。榜發,聞母訃,即日奔歸。 【第 162 頁:版面影像】 十五年,起補禮科給事中,充會典館纂修。辛未會試,監試內簾湖南學使父干試事,公奏論之。 十七年,授惠、潮、嘉道。宣布教化,優禮諸生,清理獄訟。海陽、普甯民械 ,擄掠聚眾久,官不能治,公自馳往捕誅之。沿海島嶼,民多寮居,藏匪消贓,公悉編入保甲,毀其棚寮,水陸獲盜無數。 十九年,遷廣西按察使,莠民假天地會結眾斂錢,每破一案,邑里騷然。公飭府縣:實圖不軌或搶劫及首斂錢者,按如律。入會保家者,杖而釋之。自首免罪。復為條約,諭民間廣種植、濬塘堰、嚴守望、堵巖峒,摘律例中易犯者五十餘事刊示之。廣東洋匪投誠後,漸入廣西為盜,公行守令,以捕盜多寡定其舉廢。水路設巡船,商民停泊有定所,衛之以兵。舊例,州縣送囚至省,役與犯並縶,名曰連手。讞定,多瘐斃。公稽司、府、首縣三監重囚,皆常數百人,額設禁卒四十八名,不足鈐束,增八十名。役食之費有案,州縣捐之。連手遂革。又送囚遠者,距省幾二千里,近亦五、六百里,每一囚往返費六、七十金,州縣苦之,多匿案不舉。公議不通舟六府囚免發回,五名以下者失事官具費,五名以上計程遠近給公費三分之一,緝捕乃力。上諭查廣西狼兵之制,公覆曰:狼兵初制無考,惟明史兵志有「廣西東蘭、那地、南丹、歸順諸狼兵,宣力最多」之語。其來已久。檢司案自乾隆八年清查二十一年諸府州報兵田,自狼兵外,又有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