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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禮(祀典)

【第 231 頁:版面影像】

典禮(祀典)

祈雨儀注

福建祀典:凡遇亢旱,祈求雨澤。先一日齋戒,禁止屠宰。至期,各官朝服致祭山川壇,次日致祭社稷壇;祭品、儀注俱照春秋祭禮行,另用祝文,不飲福受胙。

凡祭壇雨日,委官雨纓素服,詣城隍廟、龍王廟讀祝文、行香。兩壇祭畢後,各官每日同詣城隍廟、龍王廟行香,第七日為止。龍王廟行二跪六叩禮,城隍廟行一跪三叩禮。

凡七日內得雨,開屠,擇日行報祭禮。同日,先祭山川壇,次祭社稷壇;祭品、儀注照前,另用祝文,飲福受胙。次日,先祭城隍廟,次祭龍王廟,俱用祝文,祭品、儀注照春秋祭禮行。

如七日不雨,或雨小不足,暫停開屠一日,仍齋戒如前,先祭山川壇,次祭社稷壇,委員詣城隍廟、龍王廟行香;各壇、廟俱另用祝文。兩壇祭畢,每日各官俱詣城隍廟、龍王廟行香。得雨後,報祭如初。

凡遇祈禱齋戒後即得雨澤,仍擇日於壇廟各處行報祭禮。如亢旱太甚,各官步禱行香。

【第 232 頁:版面影像】

閩中舊俗:祈禱齋戒、致祭行香之日,僧、道誦經,部文亦議令誦經,委員查看。今自齋戒日為始,道紀司督率眾道於城隍廟誦經,僧綱司督率眾僧於龍王廟誦經,福州府委官查看,或委員赴鼓山行香請水,臨時酌行。

凡祭壇,俱穿朝服行禮,祭後仍雨纓素服。餘日各廟行香,俱雨纓素服。惟報祭則各廟俱穿補服。

凡祈雨,禁止屠宰,惟祭壇用牲。

凡祈雨,各衙門照常辦事,不理刑名,不宴會,不聲砲,不鼓吹,不鳴金,不張蓋,官衙相見戴緯帽、穿素服,遇迎送欽差仍用禮服。

凡外府州縣祈雨,務遵部議,以次致祭兩壇。其舊例祈禱之廟,仍赴行香。得雨,一體報祭。行禮次序、服色,悉照省會遵行。

祈晴儀注

福建祀典:凡遇霪潦為災,祈求晴霽,先行禜祭之禮;伐鼓,用少牢,視水來湧集最多之門而祭。閩省會城宜於水部門。外府州縣各隨地宜。

凡祈晴,先一日齋戒,禁止屠宰;惟祭門用牲。

祭日穿補服,行二跪六叩頭禮,伐鼓,用祝文;儀注照春秋致祭火神之禮。

凡祈晴,三日之內禁屠齋戒,各衙門照常辦事,不理刑名,不宴會,出入不聲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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