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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9 頁:版面影像】 一在大武郡社,一在南社,一在阿束社,一在感恩社,一在遷善社,一在南投社,一在北投社,一在貓霧 社,一在岸里社,一在貓羅社,一在阿里史社。 淡水廳土番社學:一在淡水社,一在南崁社,一在竹塹社,一在後隴社,一在蓬山社,一在大甲東社。 淡水廳學,嘉慶十九年,總督汪志伊、巡撫王紹蘭以彰化縣學取進淡水廳文武童生名數及噶瑪蘭地方戶口應試名數入奏,請援照江西蓮化廳之例設立學校,禮部會議具奏,奉旨依議。二十四年,廟學規制悉備。 學額:廩膳生員四名,增廣生員四名,附學生員歲科每次取六名,武生歲試二名。 訓導宅在竹塹城內,嘉慶二十二年,移彰化學設此。 明志書院在竹塹城北興直莊夾龜崙、八里坌兩山之間,舊永定貢生胡焯猷宅。乾隆二十八年,捐置義學,署同知胡邦翰詳建書院(楊廷璋記)。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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