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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2 頁:版面影像】 放黿記 戊申年四月間,漁人獲大黿,有甲無爪,四足如魚鬣,大盈車,鐫「放生」二字於其甲,而放之海。七月中,又得其一,亦放之。己酉二月二十六日,又有舁至堂下者,購而畜之。其形約相似,涸轍已久,以水沃之。語僕人製銅牌繫之,以送於海。僕謂不如刻其背,漁人見之,則不敢粥於市。余曰:漁者其能宵肅乎?有字不能入市,將殺之矣。繫以牌,如再入罟,獲則去之以售,仍可遇救者。所謂可欺以其方也。語未畢,乃蹣跚至階前,以頭俯地者三,似解余言者。鐫其牌云:『道光己酉二月二十七日放生』;穿其甲而繫之。天已暝,僕曰:置之中庭一日,暴之無妨也。余曰:何不畜之池?乃又以頭俯地者三。舁入池,實不能容。越翼日,以小舟載至外洋。僕人備香楮焚而送之,一入中流,攸然而逝,復昂首出水上,回顧者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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