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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堤岸

【第 40 頁:版面影像】

堤岸

濁水溪堤岸,在廳治南八里,因溪得名。自芭荖莊直透闊嘴寮,過嶺仔,高八尺,寬二丈四尺,長一千七百餘丈。因溪地稍高,凡傍溪一帶田園,每遇颶風大雨,即遭淹浸沖塌;居民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捐修。

武荖溪堤岸,在廳治東南三十五里,因溪得名,高七尺,寬二丈。自坑口由溪而下,至猴猴莊,計長八百餘丈。溪地稍高,每遇颱風暴雨,溪流漲溢,低處之田多受其害;居民因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攤修。

清水溝堤岸,在廳治西南十五里,因溝得名,高八尺,寬二丈二尺。自小埤塘口山鼻起,由鹿埔沿溪而下,至清水溝、洲仔止,計長三千七百餘丈。居民分段鳩築,每年仍聽其按畝攤修。

民壯圍堤岸,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寬三丈,高或一丈或八九尺不等。自下

【第 41 頁:版面影像】

渡頭順流而東,至十三股止,計長一千八百餘丈。民佃按地鳩築,每逢攤修,仍聽其便。

辛仔罕堤岸,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高八尺、六尺不等,寬二丈餘。自辛仔罕順溪而下,至哆羅美遠,計長一千六百餘丈。民佃按畝鳩築,每年攤費修補,仍聽其便。

以上三堤,亦皆因溪高田低,驟遇風雨,易至沙壓水沖者,故防禦尤為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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