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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頁:版面影像】 祥異志 嘉慶十四年己巳夏六月,颶風發,濁水溪正溜北徙,與清水溪合流。 嘉慶十五年庚午夏六月己亥,火(十六日夜亥初,五圍二千餘家,一時燼淨,官民露處)。 六月丁未,風,濁水溪仍循故道。 十六年辛未秋九月,大水,田園湮沒,埤圳盡決。 十七年壬申夏六月,大水。 二十年乙亥夏六月,地震(田園低陷,民居倒塌)。 秋八月,大水。 二十一年丙子八月,地震(官署民房俱壞)。 二十三年戊寅秋七月丙辰,大水。 二十五年庚辰八月庚戌,大水,越壬子始退(田園沖壓,房屋傾圯尤甚)。 道光二年壬午秋七月甲申,颶風起(十二日辰初,從西北陡起,其勢甚猛,三更 【第 98 頁:版面影像】 後,廳署堂庫倒壓丁胥三命,竹仔頭等莊壓斃男婦三名口,加禮遠口淹斃男婦十一名口,烏石港口沈覆商船四號,署倅吳秉綸捐資收卹具報在案,同時淡水、嘉義、彰化皆報災)。 道光六年丙戌九月甲辰,大水,丙午始退。 以上諸水災,歷奉豁免緩征,具載蠲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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