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賦
【第 225 頁:版面影像】
同安一縣實在官民鹽田地、山蕩、蠔埕共二千四百五十三頃二十九畝一分三釐,共徵銀若干。內除雍正十三年割歸金門、乾隆四十一年割歸馬巷外,實存田若干,實徵銀若干(「縣志」)。
嘉禾里上民田地一頃一十八畝五分五釐,配地丁銀一十一兩五錢九釐、配秋穀一十二石六斗四升七合二勺。不上民田地二百零七十頃九十一畝五絲,配地丁銀二千一百零五兩七錢五分三毫。寺租田地五十六畝五釐三毫六絲,配地丁銀五兩六分七釐七毫、配秋穀一石四斗二升六合。不上鹽田地三頃七十八畝三分三釐六毫,配地丁銀二十二兩七錢六分九釐、配鹽折銀三兩七錢五分六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