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趙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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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趙竹君(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三日午刻)
速商信義購十五生臺砲五、六尊,連彈藥,系砲臺所用,稍舊者亦可,以速為妙;毛瑟槍五千枝,每枝彈二百,舊者亦可。速復!滬上及北洋、臺灣情形,隨時電稟並函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