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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督辦軍務處

【第 164 頁:版面影像】

致督辦軍務處(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卯刻)

連日疊接唐電:澎湖擊沈倭船二、壞二,仍不退。今日自良文港登岸千餘人,水陸並戰,互有殺傷。澎線忽斷,嘉義縣酉刻尚聞砲聲,晚始息等語。索軍械甚急,已電飭滬局,儘局存槍彈並借滬營與之。因「斯美」輪行,急撥林明敦槍五百、彈一百五十萬

【第 165 頁:版面影像】

、毛瑟彈五十萬、黎意一百二十、彈十餘萬,交「斯美」帶回。澎孤懸,藥彈恐難久支;援臺實無策,只有急圖濟臺。江省借款,一時難提到,懇請飭撥匯豐洋款百萬,令該洋行電匯臺;再遲,恐難匯。江省借款到,當撥還。軍火當盡力協濟,有船即解。恐唐未電京,或勞朝廷垂詢,並奉達。豔。

總署來電(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奉旨:『譚鍾麟、唐景崧電奏均悉。倭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逐賊下船;在防將士勇敢善戰,甚屬可嘉。惟孤立無援,軍火易罄,恐難久支,實念廑深。應如何暗渡接濟之處,著譚鍾麟、唐景崧密籌辦理;並著張之洞一並設法籌辦,以救眉急。元豐順借款,已由戶部、總理衙門飭辦;並由戶部先撥匯豐洋行借款五十萬交滬局委員賴鶴年轉解矣。欽此』。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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