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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4 頁:版面影像】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亥刻) 總署來電:『昨法使赴總署,述外部電詢臺灣一事,中國擬如何辦法?當告以臺民不甘外屬,願以稅課、礦利給他國,求保護;土地、人民仍歸中國。現兩國和約已換,前議辦法尤須歸之臺民,與國家無涉,方不致倭啟釁;往來籌商,切宜秘密。貴處可向外部,將總署答法使之言告知,並詢法廷能否速以兵力護臺?前云臺、澎交涉,是否藉十一各事為詞?想法廷必有計畫。並即詢明密覆!此電仍由南洋轉發,申滬耳目眾多,一切豫防傳播。諫。轉王之春』等語。請速復!銑。 巴黎楊部郎來電(四月十八日巳刻到) 銑電謹悉。昨密探法意不忘臺,數日內尚未商辦。再遲,恐自取。龔、慶均不遵旨,奈何!治屢陳更置之策,如不行,則一切坐廢。爵氣病,治代復。篠。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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