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黎王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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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巳刻)
總署皓電:『奉旨:「前令王之春商辦之事,據法使言:外部不願接見。究竟有無辦法?著張之洞電詢速覆!欽此」』。外部因何不見?敝處嘯電奏請總署電催龔回英,想已行;外部實情若何?聞臺民求在臺德領事,乞德保臺,唐撫已電奏;如法觀望,則為德所先矣。祈速復!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