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上海道劉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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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上海道劉道臺(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卯刻)
聞有旨令唐薇帥來京陛見,臺款應暫緩匯。俟數日後,看臺灣情形;如唐已內渡,則此款可作罷論。軍火除已解外,不必再解。豔。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