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總署(電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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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
今日臺撫唐冬電稱:『以後奏事及行文,臺地暨內地各省均仍用本銜及巡撫印;臺倘倖存,自仍歸中國。其印旗系為交涉各國結援而設,免中國受牽累』等語。竊思此節甚關緊要,謹代電陳。查臺民依戀本朝,不願他屬,唐迫於臺民,不能內渡;唐現在辦法,洵屬無可奈何之苦心。事成則國家受其利,不成則該撫身受其害,諒蒙聖明鑒察。倘能支持數月,倭氣已沮,當可與倭商贖臺之法。臺若贖回,所值甚多。請代奏!歌。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