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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請酌給咨兩院

【第 263 頁:版面影像】

咨請酌給咨兩院

為咨請酌給硝磺火藥,以安重地事。為照泉州一郡,乃邊海要區,上為興化、省城

【第 264 頁:版面影像】

之聲援,下為同安、漳州之脈絡。在泉之備禦既嚴,庶上下之氣勢皆壯。雖目下逆孽遠遯,但根萌未絕,防範之策,似宜周密。查泉庫現在硝磺、火藥,為數廖廖,似此邊疆重地,咫尺汪洋大海,萬一逆寇伺隙,狡焉深入,則攻擊之具,非硝磺、火藥不足以殲敵制勝。若臨時赴省請領,往返數百里,能不耽延時日,所關地方軍機尤非小可。當及今請發火藥五萬觔,磺一萬五千觔、燄硝五萬觔,或交泉州府縣官吏收貯,或發泉州城守營將弁,著令修築高曠房屋為局,用心收貯看管,以備緩急,歲時差員檢查,似無礙冒破侵蝕。在無事之時,既可與省局官役分任收管之勞,有事又可應倉卒殺賊之用。且可以備興化、同安之接濟。而城汛之氣勢人心,亦可藉以雄壯。事有似緩而實急者,此類是也。相應咨請。為此備咨貴部院,請煩察照酌奪示覆,以便轉行遵照具領請給施行。

康熙十九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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