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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檄洛陽營游擊趙雲

【第 307 頁:版面影像】

檄洛陽營游擊趙雲

為查取沿邊汛防界址等事。案據該將呈繳該營汛轄地圖,內稱:『上自石任起,與惠安營馬山鄉接壤,其內地大路,則自石船鄉為界,計至洛陽汛一十里』等情到本將軍。據此,照得查取地圖,正要分別各汛管轄,以專責成,以杜日後推卸之弊。該將等應即會同上下鄰汛各將領勘明里數,詳定分轄界址,會勘的實呈報,方無差誤。頃據惠安營參將魏自祿詳報管轄,自惠邑起至嶺頭亭下石橋止,自石橋至洛陽橋十有四里,系洛陽營管轄。今據該將呈報管轄,則稱自石船鄉止。查石船鄉至石橋尚有四里之遙,竟未開明系屬何營所轄。該將既定以石船鄉為界,何不會同魏參將亦照界址管轄?何故所報互異,以開日後推卸之端,殊屬疏忽!合行駁查。為此票仰該將照依事理,立即查明該營管轄,系以石橋為界或以石橋鄉為界,星速移會惠安營公議明確,仍將山谷各鄉村地

【第 308 頁:版面影像】

名詳晰開報,具文呈覆,以憑稽考。毋得仍前朦混,互相推卸,致干查詰未便。速速!

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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