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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示洛陽橋

【第 331 頁:版面影像】

給示洛陽橋

為招諭殘黎歸業事。照得閩省遭變亂之後,人民困苦已極。近復因海寇窺犯泉州,沿途擄掠,憐此民生,耕者不能在田,居者不得安室,遂使體無完衣,食不宿飽,冀免目前困苦,相率遷徙窮鄉。本軍門統師南征,目睹室廬傾圯,田野荒蕪,載道淒涼,不勝傷感!茲旌旗所指,逆孽魂飛宵遁,泉圍已解,漳路疏通,蕩平之會,端在指日。誠恐爾等士民懷疑卻顧,自棄故土生業,苟且流落他方。合行招諭。為此示仰遠近士民人

【第 332 頁:版面影像】

等知悉:各宜趁此冬成之候,速歸故土,收穫稻穀,以贍俯仰。其有別業生理,亦當及時歸里,照常復業。至於汛防官兵有生事騷擾、科派強糴,使民生不安者,許爾士民據實呈訴,定以軍法從事。若各鎮營官兵經過該地方,敢有拆毀門戶,私索酒食,攫取雞犬,強拿挑擔等弊,許爾士民協力擒解防弁,轉解本軍門究處。倘防官瞻徇故縱,定將防官坐罪。本軍門身任全閩統帥,與爾士民疾苦休戚一體相關,誓當振肅軍紀,以奠哀鴻。特申招諭,早歸故業,勿負諄諄至意可也!特示。

康熙十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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