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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示溜石澳等處

【第 335 頁:版面影像】

給示溜石澳等處

為懇恩給示戢兵便民事。據南門外溜石澳居民朱壽、周盛名等呈稱:壽等所居溜石一帶,並系淺溪曲澳,原設有小艇,載渡挑販往來。茲值地方平定,殘黎漸次復業,往來人眾,仍須搭渡。但因兵馬雲屯,恐有地棍人等影射營頭名色,生端阻撓,有妨民務。懇祈給示禁戢,凡有挑販往來,聽取民便搭渡,不許地棍營兵阻撓需索,俾行人不至病涉,則哀鴻戴德彌深等情到本軍門。據此,照得泉圍甫解,士民雖離兵燹,猶未登於

【第 336 頁:版面影像】

衽席。本軍門安集心慇,綏和恐後,凡屬便民,悉從輿論。今據前情,合行給示。為此示仰一切地棍兵廝人等知悉:敢有蔑視法紀,在於溜石、石頭一帶渡口阻撓搭渡,擾害行人者,許爾澳民即赴轅門喊稟,以憑拿究,決不輕貸!特示。

康熙十七年九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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