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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西坑社

【第 346 頁:版面影像】

示西坑社

為懇恩示禁,以蘇殘黎事。據二十七都西坑社鄉民李憲、李守等呈稱:憲等住居本社,逼近營盤,米粟掠盡,惟望柑樹獲存,明年收成,亦可苟全蟻命。荷蒙仁慈,嚴緝兵丁,不許砍伐;乃別營兵廝,罔遵軍法,將柑樹亂砍,孱民不敢阻止。不特二十年功力廢於一旦,而流離殘喘,將來無所指望,勢填溝壑。伏乞出示嚴禁,庶殘黎不至死亡等情到本將軍。據此,照得漳屬人民,遭海寇殘害巳極,田廬荒圯,衣食無資,今所存柑樹數株,尚可冀望收成,為將來糊口。乃有無賴不法兵廝,肆行砍伐,以致孑遺失望,匍匐叩呈,殊可憫念!除經面請將軍、都統暨督、撫兩院共相禁戢外,合行嚴禁。為此示仰各營兵廝人等知悉:各宜存此良心,恪守法紀,不得再行肆砍柑樹,以絕窮民衣食。敢有故違者,許該地方百姓人等協力擒解軍前,以憑會同將軍、都統暨督撫兩院

【第 347 頁:版面影像】

從重究處,斷不輕貸。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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