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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示漳州

【第 349 頁:版面影像】

給示漳州

為再嚴兵廝擾害之禁,以奠哀鴻事。照得漳屬人民,既遭海寇荼毒之慘,又苦兵馬力役之繁,僅存殘喘,最可矜憐。凡有良心之人,見此流離情狀,應生惻怛。乃聞各營兵廝,蔑視法紀,每三、五成群,以覓取火柴為名,或突入民居,恣意搶掠;或拆毀門戶,不留寸椽。嗟此孑遺,何堪重遭困苦若此!除經咨會平南將軍、總督部院嚴行禁緝外,合再示禁。為此示仰各營兵廝人等知悉:爾輩亦屬人類,何得喪盡良心,忍使垂斃殘黎,呼天號地!自示之後,各宜稍存善念,留此數鄉民生,以為將來供應夫役糧草之地。倘敢蔑視不遵,仍前恣肆騷擾居民者,許該地方汛防官兵鎖拿呈解,以憑咨會平南將軍、總督部院從重究處,斷不經貸。慎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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