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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曉諭合屬士民

【第 351 頁:版面影像】

領偽官、兵丁、船隻、器械等項投誠,餘賊逃遯,恢復岳州府城,具見調度有方,可嘉!在事有功人員,著議敘具奏。兵部知道。欽此。欽遵抄出到部,相應通行直隸各省王侯、將軍、督撫、提鎮等,遍行所屬曉諭。為此合咨,煩為轉行所屬,一體欽遵施行』等因到本將軍。

准此,照得逆賊吳應期死守岳州六載,被大兵圍困,糧盡勢窮,膽裂鼠竄。今要地已歸版圖,逆孽指日掃蕩。茲准前因,合行示諭。為此示仰遐邇士民人等知悉:湖南巨寇,次第蕩平,區區海逆,何難授首。現在勵兵秣馬,整頓船隻,刻期水陸夾擊,便可肅清海甸。爾等士民,指日可享昇平,勿復更懷疑慮。至於脅從偽官兵人等,尤宜及早投戈,星速來歸,既可保全首領,並得進取功名。若執迷不返,自貽誅戮,骨葬江魚,魂棲絕島,孰得孰失,亟加猛省可也!

康熙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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