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諭偽官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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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害;願食糧者,即分發入伍,給以糧餉。本將軍以信義待人,斷不爾負。爾等當自猛省,不得聽信賊首煽惑,忍棄祖宗眷屬,蟻聚不回。大兵所至,殺戮無遺,噬臍之悔,嗟何及矣!思之慎之,毋忽!特示。
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