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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示雙門

【第 373 頁:版面影像】

給示雙門

為嚴禁私債剝民,以剪豪強,以甦窮困事。照得有無相通,部議三分起息,富者既生子錢,貧者得資迫用,誠為兩便。無奈豪富之徒,嗜利無饜,月息每浮於加一,取盈獨甚於荒年。泉南百姓,同遭海賊蹂躪,凋殘未起。際此凶年,米價騰貴,半粟不飽,終窶堪憐。乃聞有等勢豪惡棍,影借營頭名色,重利放債,任意剝民。稍有稽遲,即肆百般凌逼,甚至盤家折產,奪人衣食,割取田禾。恃富行兇﹐誠堪髮指!除經本將軍密訪嚴拿懲處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兵民人等、豪強惡棍知悉:嗣後揭本通財,務

【第 374 頁:版面影像】

宜祗遵部例,按月三分起息,不得違禁取利。凡有逋欠,俱於七月收成之後,方行取討。敢有前項棍徒盤折貧民,非時橫索,威逼侵凌者,許爾被害人等指名控稟,以憑鎖拿,發付有司,從重究擬,決不輕貸。爾等富家務須恪遵功令,利己便人,存桑梓之親情,保身家之溫厚,毋得怙惡不悛,自罹法網!須至告示者。

康熙十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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